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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优化营商环境 共建统一市场——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释放新动能
日期:2022年09月15日 11: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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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经济版图上,长三角以全国1/26的土地、1/6的人口,创造出近1/4的经济总量,孕育出约1/5的市场主体。

这股磅礴力量正在孕育新的奇迹。

改革创新类合作9项、合作协议30项、合作政策18项、平台(机构)6个、重大活动49次、年度重点合作任务94项……自2019年1月《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署以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携手开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新征程。

高位引领、高效协同、重点突破、系统集成,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在紧扣一体化大市场要求中统一规则标准,在立足长三角发展实际中加强执法联动,在锚定数字化发展方向中共享数据资源,在满足群众消费需求中共创放心消费,在发挥市场监管技术优势中共促质量发展。

敞开市场准入“一扇门”

市场主体是社会生产的“发动机”,也是经济发展的“压舱石”。瞄准更便利、更快捷、更高效,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助力市场主体发展驶入“快车道”。2019年1月至2022年7月,长三角地区新设市场主体1928万户,总量达3290万户,成为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

创新“互联网+窗口”服务模式,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构建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跨省通办”服务体系,通过完善跨区域市场主体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了市场主体登记、工业产品许可、食品生产等50余个事项在长三角地区的“一网通办”。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通过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共享机制、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互认应用机制、市场监管登记许可事项“一网通办”机制、外国企业公民公证认证互认机制等,深化市场准入准营退出规则体系建设,加快实现了企业开办、企业注销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管理等标准统一。

在今年疫情期间,下载过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企业享受到“福利”——长三角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跨区域、跨部门应用,市场主体身份可在线一次验证、全网通用、共享复用,市场准入环节仅需通过“一扇大门”。

2021年11月,长三角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库和可视化平台上线,归集了基本信息、住所等17类市场主体信息共6.8亿条。搭建起互联互通的数据“链桥”后,市场准入改革在长三角四地“齐步前行”。上海市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江苏省扩大电子证照应用,推进登记许可“不见面审批”;浙江省拓展“证照分离”改革范围,推进数据共享“最多跑一次”;安徽省推行企业登记智慧审批服务,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求人。

打造行政执法“一把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违法者的纵容就是对守法者的不公,对违法企业的严格监管就是对合法企业和消费者的有效保护。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市场治理协同联动,统一执法标准,用同一把“标尺”筑牢维护市场秩序的“防火墙”。

聚焦执法协助、联动、互认,推动调查取证、专项行动、证据援用三个“一体化”,2019年11月,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签署了全国首个区域性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实施办法,合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此后,长三角地区连续3年举办市场监管执法办案论坛,持续强化反垄断、价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联动,完成异地案件(线索)协查累计20余万件,实现生产、销售多环节、全链条打击,保障了长三角市场环境更有活力、更为有序。

在网络监管、广告监管等重点领域,长三角不断探索跨区域共治。上海长宁、江苏宿迁、浙江宁波、浙江金华等4市(区)成功创建国家网络示范区,长三角“跨区域网络市场协同监管”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同时,长三角电商平台“规范指引”和“服务合同范本”出台,“网购(订餐)大家评”在长三角地区上线运行;“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标准实现统一,广告智慧监测一体化体系加快形成。

编织安全监管“一张网”

市场主体关切、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始终是市场安全监管的目标导向。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区域市场安全监管合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区域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为抓手,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深化食品安全合作协调机制,积极建设“信息互通、监管互动、抽检互认、执法互助”的大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积极探索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上海、南京、无锡、杭州、宁波、合肥等6座城市率先试点建立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区块链)平台,实现6大类10个品种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的互联共享,试点企业追溯覆盖率、上传率分别达到100%,接入追溯数据量达到1.6亿条。同时,6座城市率先实现-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的互认。

长三角区域是我国生物医药领域发展最好、产业规模最大、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产值占全国生物医药产业的30%左右。近年来,长三角药品监管建立“互认互信、联查联审、共建共享”长效协作机制,推进区域药品检查资源开放共享。

在全国范围内,长三角首创跨区域注册人制度试点,试点项约占全国试点项目30%。2020年12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落地上海,加快了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和上市进程。2021年,长三角获批的国产创新药和纳入国家创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在全国的占比接近50%。

聚焦区域产品质量的“痛点”和“通病”,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重点选择消费者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统一产品、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检验项目、统一检验方法,开展联动监督抽查。

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推行省级监督抽查同一产品6个月内的结果互认,避免长三角地区产品质量的重复抽查,提升监管效率。目前,长三角已连续3年抽查安全帽、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9种产品近2000批次,及时曝光抽查不合格问题,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扎紧筑牢了区域质量安全监管防线。

补足长三角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真空”地带,2021年6月,长三角出台叉车检验统一标准,发布《长三角地区叉车检验作业指南》。此外,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电梯、气瓶等产业集聚及流动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联动监管执法机制,紧盯薄弱环节,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亮出满意消费“一块牌”

消费者再小的事情,都是市场监管人惦念的大事。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持续营造令人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竭力当好消费生态的“守护者”。

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打响“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推出放心消费创建、消费信用体系、消费品质升级、放心消费电商平台等11项举措。

2021年4月,长三角地区在农村农产品、农资品牌、旅游等13个领域开展了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还开展了区域示范领跑行动、网络订餐净网行动、退货承诺联盟行动、消费投诉协作行动、网络平台示范行动等5大重点行动。

目前,长三角地区已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2万余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25.5万家、“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单位370余家。

不断健全消费维权体系,长三角三省一市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消费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并成立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发布“长三角特色伴手礼”,助力长三角地区成为海内外消费者放心消费之地。

树立质量发展“一杆旗”

长三角地区产业体系健全、技术资源丰富、创新要素集中,需要提供更加完善的计量、标准、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为促进经济发展注入“强心剂”,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打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区域协作、联动发展、合作共赢、质量共治”的质量提升合作新模式,在区域内树立起一杆引领各方的旗帜。

打造跨区域检验检测认证技术高地,发挥上海汽车产业的龙头效应,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助推上海汽检“两平台一基地”建设,在江苏如皋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在浙江长兴建设零部件及动力系统平台,在安徽广德的机动车检测基地也正式启动运营。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先后建立江苏精品、上海品牌、浙江制造、皖美品牌等区域品牌互认和联合保护机制,实施质量提升项目3554个,培育品牌企业2268个,在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20个重点产业领域开展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长三角区域内的上海交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江苏大学、中国计量大学以及威澳门尼斯人官网欢迎您5所高校成立苏浙皖赣沪高校质量发展工作联盟。

统一地方标准立项、审查、发布流程,长三角地区发布了《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等12项区域统一标准;创建全国首个区域国际标准创新联盟“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开展长三角国际标准化协作试点21项,探索出标准化赋能区域发展战略的新路线。

2021年5月,民用航空发动机、智能测控装置等一批长三角地区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批准筹建。这只是长三角地区计量技术规范共建互认的一部分,坚持发挥沪苏浙皖四地计量优势,长三角地区发布了《微纳米线间隔标准样板校准规范》等7项“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还有11项产品实现了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结果的互认,大大减少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批的时间。

开拓先行先试“一方田”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政策协同和集成创新的最佳平台。围绕改革赋能、能级提升,示范区成为长三角市场监管制度集成创新的“试验田”。

2021年,沪苏浙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发布《关于支持共建示范区的若干意见》等3个创新性、集成性文件,进一步推动了示范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比如,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和流程,设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服务专窗”,实现跨域异地受理;允许企业名称和住所使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字样;探索建立“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管理新模式;在部分低风险食品、检验检测等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

探索形成合作互信的执法机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安徽省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率先开展市场一体化竞争环境评估。长三角地区跨区域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统一免罚标准,发布了示范区市场监管“免罚清单”,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长三角地区发布了全国首份区域标准管理办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管理办法》,确定了以“310”为一体化字段的长三角区域协同标准编号规则。

如今,市场监管领域的跨省协作“多点开花”。“G60科创走廊”建立“跨区通办”窗口,投放企业登记自助终端,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异地申请、异地领证。上海光明绿色发展基地、宜兴市、溧阳市、长兴县、安吉县、广德县、郎溪县等“一地六县”共建满意消费长三角先行区,共建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围绕“余村倡议”,青浦、嘉定、苏州、无锡、湖州、嘉兴、宣城、黄山这8个城市打造绿色认证先行区。上海、南京、扬州、杭州、镇江、绍兴、安庆、亳州八城组建“标准联盟”,开启长三角历史文化名城标准化合作先河。

未来,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系统集成、专项推进和项目提升,聚焦联建营商环境、联动监管执法、联管市场安全、共促质量发展、共创放心消费、放大示范引领,加快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放心、质量领先、满意消费、示范引领”的长三角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数读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

1.长三角以仅占全国1/26面积的土地、1/6的人口,创造出近1/4的经济总量,孕育出约1/5的市场主体。

2.2019年至2022年7月,长三角市场主体新设1928万户,总量达到3290万户,长三角成为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

3.长三角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库和可视化平台上线,归集长三角17类市场主体信息共6.8亿条。

4.创新“互联网+窗口”服务模式,50多个市场监管领域事项实现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

5.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2万余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25.5万家、“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单位370余家,累计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涉及金额4亿元。

6.长三角6个试点城市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上传率分别达到100%,接入追溯数据量1.6亿条。

7.2021年长三角获批国产创新药和纳入国家创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占全国近50%,长三角生物医药领域产值占全国生物医药产业30%。

8.统一长三角食品抽检品种、检测项目,协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共抽检1607批次食品,合格率为99.57%。

9.发布《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等12项区域统一标准,实施质量提升项目3554个,品牌培育企业2268个。

10.发布《微纳米线间隔标准样板校准规范》等7项“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11项产品实现计量器具型式评价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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